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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MANS 罗马书
4:1 to 4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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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  4:1 如此说来、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、凭着肉体得了甚么呢。

罗  4: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、就有可夸的。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。

罗  4:3 经上说甚么呢。说、『亚伯拉罕信 神、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』

罗  4:4 作工的得工价、不算恩典、乃是该得的、

罗  4:5 惟有不作工的、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、他的信就算为义。

罗  4: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、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

罗  4:7 他说、『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、这人是有福的。

罗  4:8 主不算为有罪的、这人是有福的。』

罗  4:9 如此看来、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么。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么。因我们所说、亚伯拉罕的信、就算为他的义。

罗  4:10 是怎么算的呢。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。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。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、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

罗  4: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、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、使他们也算为义。

罗  4: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、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、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、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。

罗  4:13 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、必得承受世界、不是因律法、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

罗  4: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、才得为后嗣、信就归于虚空、应许也就废弃了。

罗  4: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。〔或作叫人受刑的〕那里没有律法、那里就没有过犯。

罗  4: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。因此就属乎恩。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。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、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
罗  4:17 亚伯拉罕所信的、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、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。如经上所记、『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。』

罗  4: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、因信仍有指望、就得以作多国的父、正如先前所说、『你的后裔将要如此。』

罗  4: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、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、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、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。

罗  4:20 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、总没有因不信、心里起疑惑。反倒因信、心里得坚固、将荣耀归给 神。

罗  4:21 且满心相信、 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。

罗  4: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。

罗  4: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、不是单为他写的、

罗  4: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。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。

罗  4:25 耶稣被交给人、是为我们的过犯、复活、是为叫我们称义。〔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〕